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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公积金购房贷款计算器来了,可根据需求进行贷款计算,还可查询贷款利率、贷款条件、贷款上限㊣等信息!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要求,现就本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775%和3.325%。
购买㊣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100万元,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公积金贷款起贷额度为5万元。配偶未缴满6个月但正常缴存的,其缴存基数纳入家庭收入计算供收比。外籍缴存职工不能以配偶名义参与计算可贷额度,正常缴存的,其缴存基数可纳入家庭收入计算供收比。
职工个人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时间系数+收入调节系数)×流动性调节系数。
(二)㊣缴存时间系数:申请时往前推算正常缴存月份数所对应的列表系数,出现中断的,未缴存的月份不纳㊣入计算;
(四)流动性调节系数:根据个贷率所对应的列表系数。根据《关于调整流动性调节系数工作机制的通知》(东公㊣积金通〔2020〕43号),个贷率上升至新区间且近三个月资金净流量连续为负数,或个贷率下降至新区间且近三个月资金净流量连续为正数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通知,并于通知发出后次月起执行新区间的流动性调节系数。借款人可贷额度套用的流动性调节系数,以向公积金中心业务系统递交贷款申请登记时所对应的流动性调节系数为准。
“有下列任一㊣情形,可贷额度在计算公式计算额度的基础上最高可上浮20%,但不得超过贷款最高额度,且上浮额度不✅累㊣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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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东莞公积金贷款时往前推算,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 (含开户时间距申请㊣贷款时已满6个月,至少汇缴至申请前两个月),且当前正常缴存。
东莞公积金贷款额度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
即日起,东莞市放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若干政策,月还款额占家庭收入的比例上限从55%调整为60%。
众所周知,公积金贷款比商业贷款要划算,但买房时由于种种原因选择㊣了商业贷款,那究竟怎样㊣才能商转公贷款呢?一篇教会您办理商转公贷款!
东莞本地宝为你持续更新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贷款计算器在线计算,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
2024年5月18日(含)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2024年5月18日前已发放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于2025年1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
以当前我市首套住房贷款100万元、贷款年限30年和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为例,调整前利息总额约54万元、月供4270元,调整后利息总额约49万元、月供4136元。
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比第一套高0.425%,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上比第一套高0.475%。
东莞个人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时间系㊣数+收入调节系数)×流动性调节系数。
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
【导语】:东莞公积金购房贷款计算器来了,可根据需求进行贷款计算,还可查询贷款利率、贷款条件、贷款上限等信息!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要求,现就本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775%和3.325%。
购买㊣✅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100万元,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公积金贷款起贷额度为5万元。配偶未缴满6个月但正常缴存的挖矿到底是什么,其缴存基数纳入家庭收入计算供收比。外籍缴存职工不能以配偶名义参与计算可贷额度,正常缴存的,其缴存基数可纳入㊣家庭收入计算供收比。
职工个人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时间系数+收入调节系数)×流动性调节系数。
(二)缴存时间系数:申请时往前推算正常缴存月份数所对应的列表系数,出现中断的,未缴存的月份不纳入计算;
(四)流动性调节系数:根据个贷率所对应的列表系数。根据《关于调整流动性调节系数工作机制的通知》(东公积金通〔2020〕43号),个贷率上升至新区间且近三个月资金净流量连续为负数,或个贷率下降至新区间㊣且近三个月资金净流量连续为正数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通知,并于通知发出后次月起执行新区间的流动性调节系数。借款人可贷额度套用的流动性调节系数,以向公✅积金中心业务系统递交贷款申请登记时所对应的流动性调节系数✅为准。
“有下列任㊣一情形,可贷额度在计算公式计算额度的基础上最高可上浮20%,但不得超过贷款最高额度,且上浮额度不累加: